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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作为一个多年前也曾入选该50强榜单的男人,我也难免怀恨在心,总要挑出几个入围者来吹毛求疵一番。
当《GQ》主编Dylan Jones告诉我,哈里王子、查尔斯王子、菲利浦王子、迈克尔王子都榜上有名时,我觉得后面三位还勉强够格,但是哈里王子凭什么排到12位实在是匪夷所思。
没错,每个男人穿制服都好看,尤其哈里王子在阿富汗打仗时穿的沙漠野战服。可是众所周知,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衣着品位并不怎样。去郊游时他老是穿得像高中毕业还没去大学报到的学生:橄榄球衫、磨旧的棒球帽、劣质牛仔裤、彩线编织的“友谊手环”。我对排在15位的F1赛车手刘易斯-汉密尔顿也存有异议,他的魅力仅限于赛场上—也就是防火蒙面帽兜和赛车头盔。莫非他的入选理由是红白相间色非常难穿这个点?
另外,娘娘腔喜剧演员DavidWalliams竟然也能入选一份男性杂志的榜单?他谈论时尚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在布林顿十字路吃午餐的女人。况且,他也算不上时髦,他常挂在嘴边的无非是自己有两套,而不是一套正式礼服。
我对影星Daniel Craig问鼎榜首也不以为然。他的007形象的确风流倜傥,然而我始终认为休闲装束是考量一个男人是否会穿衣的重要标准。多年前,我在Twickenham停车场看见过他,当时还没有成为银幕007的他身穿一件连帽雪衣。